MPF對沖取消1周年回顧!遣散費長服金點計?政府33億25年資助計劃2026更新

MPF對沖取消1周年 遣散費長服金計算更新

2026年5月1日是強積金「對沖」機制正式取消的1周年里程碑。過去1年,僱主再也不能用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抵銷僱員轉制日後服務年期的遣散費(SP)長期服務金(LSP),全港超過300萬名打工仔的退休保障得以實質強化。然而,計算規則涉及「轉制前」「轉制後」兩段式做法,加上政府逾332億港元、為期25年的資助計劃,僱主僱員兩方都需要清楚理解最新安排。

本文一文回顧過去1年的實施情況、整理2026年最新計算規則、列舉具體例子說明兩段式計算法、解構政府25年資助計劃,以及為僱主僱員雙方提供應對重點。即使你已聽過「對沖取消」,仍有不少細節需要重新校對。

💡 核心摘要:對沖機制於2025年5月1日(轉制日)起取消。轉制日後入職僱員的SP/LSP完全不能用僱主強制性供款抵銷;轉制日前入職僱員則分「轉制前」「轉制後」兩部分計算,前者仍可抵銷、後者不可。政府推332億港元25年資助協助僱主,月薪計算上限$22,500,總上限$390,000。

一、過去1年實施情況回顧

對沖機制取消於2025年5月1日正式生效,是強積金推行25年來最重大的勞工權益改革。生效首年市場反應大致平穩,主要因為政府提早數年公布安排、僱主有充足準備時間,加上政府25年資助緩衝中小企的開支壓力。

從打工仔角度而言,過去1年強積金結餘的「實質可支配性」明顯提升——尤其是接近退休年齡或可能被裁員的僱員,毋須擔心強積金累算權益會被大幅扣除作為遣散費對沖。從僱主角度看,雖然短期人力成本確實上升,但因首3年享受最高比例的政府資助,實際感受到的衝擊較預期溫和。

2025-05-01
對沖正式取消日
$332億+
政府25年資助
$22,500
月薪計算上限
$390,000
SP/LSP總上限

需要強調的是,取消對沖只影響轉制日當日及之後的服務年期。在2025年5月1日前已累積的服務年期,僱主仍可繼續使用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抵銷對應部分的SP/LSP。這個「不溯及既往」的原則保障了僱主的合理預期,亦讓政策過渡平穩進行。

二、轉制日後入職 vs 轉制日前入職:兩種完全不同算法

2026年最重要的分水嶺,是僱員是否在轉制日(2025-05-01)後入職。兩種情況的計算方法迥然不同。

項目 轉制日當日或之後入職 轉制日前入職(過渡期)
服務年期計算 單一段 分轉制前 + 轉制後兩段
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抵銷 完全不能抵銷 轉制前可抵 / 轉制後不可
自願性供款累算權益抵銷 可以抵銷 可以抵銷
按服務年期支付的酬金 可以抵銷 可以抵銷
政府25年資助適用? 適用 適用(轉制後部分)
月薪計算上限 $22,500 $22,500
SP/LSP總上限 $390,000 $390,000(合共)

對2026年初入職的新員工而言,計算最為簡單——日後若涉及SP/LSP,僱主必須從公司資金或政府資助計劃支付,強積金累算權益完全不入數。對於轉制前已入職的舊員工,計算則複雜得多,需要分兩段處理。

三、實例解構:阿May月薪3萬如何計?

以下用具體例子說明轉制日前已入職僱員的兩段式計算方法。

個案背景:阿May 月薪$30,000

阿May於2020年6月入職,月薪3萬元。2026年5月被裁員(即轉制日後1年)。整個服務年期約6年。按法例,遣散費(裁員適用)計算公式為:(2/3 × 月薪)× 服務年期,月薪計算以$22,500為上限(2/3 × $22,500 = $15,000)。

第1段:轉制前部分(2020-06 至 2025-04-30,約4年11個月)

使用轉制日前最後一個月工資(即2025年4月薪金)作基準。假設2025年4月仍為$30,000,月薪計算上限為$22,500,計算單位 = (2/3 × $22,500) = $15,000。
轉制前部分 = $15,000 × 4.92年 ≈ $73,800
此部分可被僱主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抵銷。

第2段:轉制後部分(2025-05-01 至離職日,約1年)

使用離職前最後一個月工資作基準(假設仍為$30,000,計算單位 $15,000)。
轉制後部分 = $15,000 × 1年 = $15,000
此部分不能被強制性供款抵銷,僱主必須另行支付。可申請政府25年資助補貼。

合計與總上限

阿May SP合計 = $73,800(轉制前)+ $15,000(轉制後)= $88,800
由於未超過總上限$390,000,故全額按公式發放。其中轉制前部分仍可由僱主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抵銷,但轉制後$15,000部分必須由僱主以現金或政府資助支付。

關鍵邏輯:越接近轉制日(2025-05-01)入職的僱員,「轉制前部分」越短,未來SP/LSP受對沖機制取消影響越大。對於轉制日前已工作數十年的長期僱員,大部分SP/LSP仍會以「轉制前部分」處理,影響相對有限。

四、政府33億25年資助計劃如何運作?

為紓緩僱主因取消對沖所增加的成本壓力,政府推出「僱主分擔遣散費/長期服務金安排」,總額逾332億港元、為期25年(2025-2050)。

資助設計兩大原則:

申請流程簡介:

  1. 僱主先按法例向僱員發放遣散費/長服金(轉制後部分)。
  2. 僱主向勞工處/積金局遞交資助申請,附上計算明細、僱員資料、發放證明。
  3. 當局審核後將資助直接發放至僱主帳戶,過程一般需數星期至數月。

⚠️ 申請提醒:政府資助有時間限制,建議僱主於發放SP/LSP後盡快遞交申請,勿拖延。詳情可瀏覽勞工處網頁www.op.labour.gov.hk或致電勞工處查詢。資助比例及細則可能不時更新,以官方公布為準。

五、僱員5大應對重點 + 僱主5大規劃建議

對沖取消後,僱員與僱主各有不同的應對重點。

僱員5大應對重點

僱主5大規劃建議

六、常見誤解澄清

誤解一:「對沖取消後,所有強積金都不能再抵銷SP/LSP。」錯。僱主自願性供款(VC)累算權益仍可繼續抵銷,無論轉制前或後服務年期均適用。亦即如果僱主曾為員工做過VC(例如配對性供款計劃),這部分仍可發揮抵銷作用。

誤解二:「轉制日前所有服務年期都全免疫。」錯。轉制日前服務年期的SP/LSP仍適用對沖,僱主可以用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抵銷該部分,僱員強積金結餘相應扣減。只有轉制日後服務年期的SP/LSP才完全不能用強制性供款抵銷。

誤解三:「政府全額補貼僱主開支。」錯。政府資助是分擔安排,僱主仍需承擔部分開支,且補貼比例隨年遞減。長遠而言,這仍是僱主經營成本的一部分,需納入財務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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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解答

強積金對沖機制取消1周年後,僱主仲可唔可以用強積金抵銷遣散費或長服金?

分兩種情況。轉制日(2025-05-01)後入職的僱員,僱主完全不能用強積金強制性供款抵銷SP/LSP。轉制日前已入職的僱員,遣散費/長服金分為「轉制前部分」(仍可抵銷)及「轉制後部分」(不可抵銷)。此外,僱主自願性供款累算權益及按服務年期所支付的酬金,無論服務期前後皆可繼續用作抵銷。今日已不存在「全部用強積金抵銷」情況,僱主必須為轉制日後服務年期另行支付。

轉制日前已入職的僱員,遣散費和長服金嘅兩段式計算實際點操作?

以阿May為例:2020-06入職、月薪$30,000、2026-05被裁員。第一,「轉制前部分」(2020-06至2025-04-30,約4.92年)用2025-04薪金作基準,計算單位$15,000,得$73,800,可被僱主強制性供款抵銷。第二,「轉制後部分」(2025-05-01至離職日,約1年)用離職前薪金作基準,得$15,000,不可被抵銷,必須由僱主另行支付。兩部分總和受$390,000總上限規限。

政府33億25年資助計劃幫到僱主啲乜?實際補助比例係幾多?

政府推出總額逾332億港元、為期25年的「僱主分擔SP/LSP安排」。資助分兩個層級:首3年(2025-05-01至2028-04-30)為最高補助期,第4至25年補助比例隨年遞減。每名僱員設補助上限。實際補助按個別個案而定,僱主需按勞工處及積金局指引提交申請文件。建議僱主於發放SP/LSP後盡快遞交申請,避免錯失資助。詳情可瀏覽www.op.labour.gov.hk。

對沖取消後,打工仔強積金累算權益會點?退休一筆過取係咪會多咗?

對沖取消後,僱主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不再被用於抵銷轉制日後的SP/LSP,理論上打工仔退休或離職時可保留更多強積金結餘,特別是有可能領取遣散費/長服金的僱員(如被裁員、退休等)。建議所有打工仔趁此機會:登入積金易查閱所有帳戶總結餘;整合多個保留帳戶;根據年齡及風險承受能力調整投資組合;考慮加開TVC帳戶享受最多$60,000稅務扣除。

僱主應該點規劃SP/LSP開支?需要預留資金嗎?

對沖取消後,僱主需要將SP/LSP視為長期經營成本而非「強積金抵銷項」。建議從5方面規劃:建立員工SP/LSP備抵金(每年薪酬總額3-5%);定期更新員工服務年資及薪酬數據;了解政府25年資助計劃,及時申請補助;重新檢視VC安排(VC仍可抵銷SP/LSP);諮詢專業會計或人力資源顧問。中小企尤其要注意現金流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