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供款8月10日到期!僱主拖欠強積金點查點告?積金易2步核對+5%附加費、最高罰45萬

僱主拖欠強積金供款點算?積金易核對供款紀錄及舉報流程指南

今日係7月最後一日。糧單上面「強積金 -5%」嗰行,你每個月都見到——但你有無真係入去核對過,間公司到底有無將嗰筆錢交出去?

呢個問題唔係杞人憂天。積金局數字顯示,截至2026年2月,該局每月平均發出約31,000張供款繳款通知書,即係平均每個工作日都有超過一千張通知書寄出去追數。更值得注意嘅係,收到通知書之後只有約16%僱主喺14日限期內清繳

7月份嘅供款,法定限期就係2026年8月10日(星期一)。今篇教你:點樣用「積金易」兩步核對供款紀錄、發現唔妥點一步步跟進,同埋僱主拖欠嘅代價究竟有幾大。

每月10日
法定供款日
(7月供款:8月10日)
31,000張
月均發出
繳款通知書
16%
僅此比例僱主
14日內清繳

一、供款日係每月10日:8月10日前要到帳

好多打工仔以為強積金「總之遲早會入到」,其實法例訂明得好清楚:一般而言,供款日為每月嘅第10日。僱主必須喺該日或之前,經「積金易」平台為僱員繳付上一個供款期嘅強制性供款,同時提交供款結算書。

以7月份供款計,限期就係2026年8月10日。今年呢個日子啱啱好落喺星期一,屬正常工作日,限期唔會順延。順延只會喺以下情況出現:供款日係星期六或公眾假期,又或者當日懸掛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生效黑色暴雨警告信號——咁就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順帶一提幾個容易搞錯嘅基本規則:僱主同僱員各供有關入息嘅5%;月薪低於7,100元嘅僱員毋須自己供款,但僱主嗰份仍然要照供;月薪超過30,000元嘅部分毋須供款,所以僱員每月供款上限係1,500元

💡 新入職嘅同事要特別留意:僱員本人享有首30日「免供款期」,但僱主嘅供款責任由你受僱第一日起就已經開始計,唔會因為你仲喺試用期而豁免。換言之,你7月中入職、糧單上未見扣5%係正常嘅,但公司自己嗰份供款一樣要照計照交。僱主亦須喺僱員受僱首60日內安排佢參加強積金計劃。

二、拖欠有幾普遍?三組數字話你知

拖欠供款喺香港並唔罕見,而且有一個好清晰嘅結構性問題。

指標 數字 說明
月均發出繳款通知書約31,000張截至2026年2月
14日限期內清繳比率約16%超過八成僱主唔理限期
約4個月內清繳比率約50%一半人拖到4個月後先交
每年無法追回金額逾1,000萬元涉及數百宗個案
全港月均強制性供款約55億元作為對照基數

積金局年報數據亦反映追討工作規模唔細:該局曾喺一個年度內發出近40萬張繳款通知書、巡查1,441個工作場所,為約10.8萬名僱員追回約1.91億元欠款及附加費。換句話講,制度確實會追、亦追得返,但前提係——有人發現同埋有人跟進

⚠️ 點解咁多僱主唔急住還?問題出喺誘因。現行法例下,無論拖欠幾耐,附加費一律劃一為欠款嘅5%。即係話,拖一個月同拖一年,罰嘅百分比完全一樣——欠得越耐,對僱主嚟講資金成本反而越「抵」。呢個正正係積金局而家研究改革嘅原因,詳見下文第五節。

三、積金易2步核對:教你睇供款紀錄

好消息係,全部強積金計劃已經加入「積金易」平台,你唔使再逐個受託人打電話問。一個帳戶登入,就睇到自己嘅供款紀錄。

方法A:積金易流動應用程式

第1步 — 喺「帳戶概覽」頁內嘅「我的投資組合」,揀返相關嘅僱員帳戶
第2步 — 揀「供款紀錄」,即可睇到每期供款嘅金額同付款狀態。

方法B:積金易網頁版

第1步 — 點擊「供款」,再揀「供款紀錄」。
第2步 — 選定帳戶,畫面就會顯示最近嘅供款概要。

核對嗰陣要睇三樣嘢:

💡 兩個實用提醒:第一,平台提供嘅係供款紀錄查詢,如果你需要正式嘅月結單,仍然要向受託人查詢。第二,如果你轉過幾份工、名下有幾個帳戶散落唔同受託人,登入之後可能會眼花撩亂——建議先做整合,之後每個月核對只需睇一個帳戶。做法見我哋嘅 積金易登記整合教學轉工強積金處理指南

四、發現拖欠點做?三步跟進 + 證據清單

核對之後發現有問題,唔好即刻嬲——按次序行三步,通常最快解決。

第1步:先問公司人事部

相當多個案其實源於行政錯誤而非蓄意拖欠:新入職員工資料未上載、銀行過數失敗、身份證號碼輸錯導致供款「入錯戶口」等等。呢類問題查詢之後一般短時間內可以更正。用書面(電郵或訊息)查詢,保留紀錄。

第2步:致電積金易查詢供款狀況

如果僱主解釋唔到或者拖住唔理,可致電「積金易」供款查詢專線 3197 2834(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7時,公眾假期除外),或客戶服務熱線 183 2622(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7時;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1時),亦可電郵至 enquiry@support.empf.org.hk

第3步:正式向積金局舉報

積金局熱線 2918 0102(服務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8時45分至晚上7時,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1時,公眾假期除外),電郵 mpfa@mpfa.org.hk,官方網站亦設有網上投訴表格。積金局會根據「積金易」平台匯報嘅資料主動跟進。

舉報前請先儲齊呢四樣證據:(一)僱傭合約;(二)每月糧單,尤其顯示已被扣起5%強積金嗰啲;(三)銀行入數紀錄,證明實收薪金;(四)與公司往來嘅訊息或電郵。呢批文件係積金局跟進、以至日後民事追討嘅關鍵。

唔使驚被報復。法例保障僱員行使強積金法例下嘅權利,僱主不得因為僱員舉報或行使該等權利而作出報復。而且積金局追返嚟嘅欠款同5%附加費,係全數存入你嘅強積金帳戶——嗰筆錢由頭到尾都係你嘅,唔係政府罰款收入。

五、僱主拖欠嘅代價:最高罰45萬、監禁4年

積金局嘅執法有一套清晰階梯。第一步係向拖欠嘅僱主發出「強積金供款及附加費繳款通知書」,追討欠款同相等於欠款款額5%嘅附加費;僱主如有異議,可喺14日內向平台提交證明文件反對。若果仍然唔繳付,積金局可以入稟法院提出民事申索徵收罰款,以至刑事檢控——連僱主嘅高級人員、董事及業務夥伴都可以被檢控。

違規情況 最高罰則
已扣減僱員5%薪金,但無經「積金易」平台繳付 罰款 $450,000 及監禁 4 年
未扣減薪金,但無經「積金易」平台繳付強制性供款 罰款 $350,000 及監禁 3 年
未有安排僱員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 罰款 $350,000 及監禁 3 年
未有準時繳付強制性供款(行政罰款) $5,000 或欠款 10%,以較大者計
其他違規(如未提供供款紀錄、未通知終止僱員) 首次 $5,000–$10,000;第二次 $10,000–$20,000;其後每次 $20,000–$50,000

留意第一行:「已經喺你人工度扣咗,但無交出去」係最重嘅一項,最高罰款45萬元加監禁四年。原因好明顯——嗰筆錢喺法律上根本唔屬於公司。

六、新制動向:「第二級附加費」正在研究中

正如上文提過,現行「一律5%」嘅設計令拖得越耐嘅僱主反而越無壓力。2026年3月,積金局表示正研究增設「第二級拖欠供款附加費」:若果違規僱主喺一定期限之後仍未清繳,就要繳付額外附加費,而呢筆錢同樣會全數撥入受影響僱員嘅強積金帳戶

當局計劃先諮詢勞工團體及商會,就第二級收費嘅適切限期同水平徵詢意見,目標於年中前向政府提交具體建議,再展開後續立法工作。積金局主席劉麥嘉軒亦表明,如發現懷疑拖欠強積金供款嘅情況會主動跟進。

對打工仔嘅意義好直接:將來拖欠成本有機會按時間遞增,僱主再拖落去要付出嘅代價會更高,而多出嘅附加費係入你個袋。不過制度改革需時,喺新安排落實之前,最有效嘅防線始終係你自己每月核對嗰兩分鐘

七、四個習慣,防止「供款失蹤」

第一,糧期後定一個核對日。建議每月10日之後(例如15號)登入「積金易」睇一次供款紀錄,用手機設定每月提醒。發現得越早,追討越易,公司亦越難以「唔記得」為由推搪。

第二,保留每一張糧單。糧單上顯示已扣起5%強積金,係最有力嘅證據。用電子糧單嘅同事,記得定期下載存檔,唔好淨係留喺公司系統——離職之後可能就登入唔到。

第三,加人工、轉職位之後要重新核對。供款額應該跟住有關入息調整(月薪30,000元以下嘅部分)。加咗人工但供款金額無變,好可能係公司系統未更新,屬於供款不足。

第四,離職嗰個月特別要盯。最後一期供款、以及長期服務金/遣散費相關安排,係最常出現遺漏嘅時間點。離職後三個月,你嘅權益一般會自動轉入個人帳戶,記得喺「積金易」確認金額有無對數——做法可參考 轉工強積金點處理

💡 自僱人士都有份:如果你係自僱人士,強積金供款責任喺你自己身上,同樣受積金局執法規管。你需要自行申報有關入息、按月或按年供款,並每年檢視入息水平。長期漏供一樣可以被積金局追討及徵收附加費。

八、總結:兩分鐘核對,勝過一年追討

強積金制度嘅設計,係假設「有人會睇住」。積金局有執法權、「積金易」有紀錄、法例有罰則——但整條追討鏈嘅起點,好多時候都係一個打工仔發現自己個帳戶少咗一個月供款

每月平均31,000張繳款通知書、只有16%僱主14日內清繳、每年逾1,000萬元最終追唔返:呢啲數字背後,係一班到出事先發現嘅打工仔。而你嘅5%,係你將來退休生活嘅一部分,唔係公司嘅周轉資金

8月10日之前,抽兩分鐘登入「積金易」,睇一睇供款紀錄。真係有問題,就照上面三步行——由問人事部開始,唔使一開始就撕破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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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解答

僱主最遲幾時要交強積金供款?7月份嘅供款幾時到期?

一般而言,強積金的「供款日」為每月的第10日。僱主必須在該日或之前,透過「積金易」平台為僱員繳付上一個供款期的強制性供款,並提交供款結算書。以2026年7月的供款為例,法定限期就是2026年8月10日;由於該日是星期一,屬正常工作日,限期不會順延。要留意,如果供款日剛好是星期六、公眾假期,又或者當日懸掛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生效黑色暴雨警告信號,供款日就會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至於新入職僱員,僱員本人享有首30日的「免供款期」,但僱主的供款責任由僱員受僱第一日起計算,並不會因為員工仍在試用期而豁免。換言之,如果你在7月中入職,僱主雖然可能未即時扣起你的5%,但公司自己那一份供款仍然要照計、照交。

點樣用「積金易」查到僱主有無準時供款?

全部強積金計劃已經加入「積金易」平台,計劃成員可以直接在平台查閱自己的供款紀錄,不需要再逐個受託人打電話。使用流動應用程式的話,先在「帳戶概覽」頁內的「我的投資組合」選擇相關的僱員帳戶,然後選擇「供款紀錄」,即可查看每期供款的金額與付款狀態。使用網頁版的話,則點擊「供款」,再選「供款紀錄」,選定帳戶後就會顯示最近的供款概要。核對時要看三樣嘢:第一,供款期是否連續,有無某個月「跳咗」;第二,供款金額是否等於你有關入息的5%(月薪高於30,000元的部分毋須供款,僱員每月供款上限為1,500元);第三,入帳日期有無明顯遲於每月10日的法定限期。如果發現任何一項對不上,就應該即時跟進。要留意,平台提供的是供款紀錄查詢,月結單仍須向受託人查詢。

發現僱主拖欠供款,應該點做?向邊個舉報?

建議分三步走。第一步是先向公司人事部或僱主查詢,因為不少個案其實源於行政錯誤,例如新入職員工資料未上載、銀行過數失敗、或者僱員身份證號碼輸錯導致供款「入錯戶口」,並非蓄意拖欠,一般查詢後可以短時間內更正。第二步,如果僱主無法解釋或拖延不理,可致電「積金易」供款查詢專線3197 2834(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7時,公眾假期除外),或客戶服務熱線183 2622(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7時;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1時),亦可電郵至 enquiry@support.empf.org.hk 跟進。第三步是正式向積金局舉報,熱線為2918 0102,電郵 mpfa@mpfa.org.hk,網站亦設有網上投訴表格。舉報前應先保存好僱傭合約、每月糧單(尤其顯示已扣起5%強積金的紀錄)、銀行入數紀錄,以及與公司往來的訊息或電郵。這些文件是積金局跟進、以至日後民事追討的關鍵證據。要強調的是,法例保障僱員的舉報權利,僱主不得因為僱員行使強積金法例下的權利而作出報復。

僱主拖欠強積金供款,會有咩後果?罰幾多錢?

積金局會根據「積金易」平台匯報的資料,向拖欠供款的僱主發出「強積金供款及附加費繳款通知書」,追討欠款及相等於欠款款額5%的附加費,而這筆附加費會全數存入受影響僱員的強積金帳戶,屬於僱員的錢。僱主如有異議,可在14日內向平台提交證明文件反對。若僱主仍不繳付,積金局可入稟法院提出民事申索追討欠款、向違例僱主徵收罰款,以至提出刑事檢控。行政罰款方面,未有準時繳付強制性供款,罰款為5,000元或欠款10%(以較大款額計)。刑事罰則更嚴重:僱主如已從僱員薪金扣起5%但沒有經「積金易」平台繳付,最高可被罰款450,000元及監禁四年;如未有扣減薪金但沒有繳付供款,或者根本沒有安排僱員登記參加計劃,最高則可被罰款350,000元及監禁三年。積金局亦可對僱主的高級人員、董事及業務夥伴提出檢控。

拖欠供款情況普遍嗎?政府有無收緊嘅打算?

並不罕見。截至2026年2月,積金局每月平均發出約31,000張供款繳款通知書,但只有約16%的違規僱主在14日限期內清繳欠款,約50%要到供款日期後約4個月才繳清,每年更有數百宗個案最終未能追回欠款,涉及金額逾1,000萬元。積金局年報數據亦顯示,該局曾在一個年度內發出近40萬張繳款通知書、巡查1,441個工作場所,為約10.8萬名僱員追回約1.91億元欠款及附加費。由於現行法例下無論拖欠多久,附加費一律劃一為欠款的5%,欠得越耐反而越「著數」,缺乏及早清繳的誘因。因此積金局在2026年3月表示,正研究增設「第二級拖欠供款附加費」,即僱主在一定期限後仍未清繳,須繳付額外附加費,同樣全數撥入僱員帳戶;當局計劃諮詢勞工團體及商會後,於年中前向政府提交具體建議,再推展立法工作。換言之,未來拖欠成本有機會按時間遞增。